国家文物局:全面防范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发布时间:2021-01-22 11:06:18 来源:信用中国

日前,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防范和惩治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试行规定》),明确指出,全面防范和惩治文物领域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健全落实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责任制,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试行规定》提及,健全文物领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应当健全文物统计管理体制,形成不敢、不能、不想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工作氛围,为进一步提高文物领域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供扎实的体制机制保障。

针对文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问题,《试行规定》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建立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本部门领导班子承担主体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统计人员承担直接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试行规定》明确,各级文物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负主体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班子成员中分管负责人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计人员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负直接责任。

此外,国家文物局将通过采用实地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统计数据真实准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