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市场监管总局把坚持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的硬道理,积极创新制度机制,大力开展经营主体信用修复,助力经营主体提升信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全力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截至2023年11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为各类经营主体修复行政处罚信息85万条,修复经营异常名录信息480万条,修复个体工商户经营异常状态1708万户。依法解除这些经营主体在招投标、投融资、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的限制,释放经营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行政处罚公示信息信用修复管理程序规定(试行)》,构建分级分类管理、梯次退出的信用修复格局。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指导地方建设完善线上信用修复系统,实现全国各地信用修复“一网通办”,为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信用修复服务。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提升企业对信用修复政策知晓度,引导企业积极开展信用修复,提升经营主体信用水平。积极指导地方市场监管部门建立完善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共享和互认机制,推进实现信用修复结果互认和同步,助力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修复机制,不断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山东、江西、云南、西藏建立“两书同达”机制,同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信用修复告知书,及时告知失信主体信用修复途径和方式。北京、云南缩短信用修复办理时限,高效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江苏开展信用修复“一对一”提醒服务,提升信用修复服务精细化水平。安徽探索实施“承诺容缺”“承诺免查”“即申即办”三种信用修复模式,以承诺助力信用修复,同时设立“信用修复驿站”,提供“注册登记”“信用修复”一站式服务。积极指导地方创新工作机制,提升修复效率。
日前,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长江航运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长江航运信用管理基础基本稳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基本建立,诚实守信的行业氛围基本形成,初步建成覆盖长江航运全行业、与现代长江航运市场发展总体相适应的长江航运信用管理体系。到2027年,建成较为完善的长江航运信用体系,信用信息系统高效运转,信用评价标准日益健全,信用评价结果在长江航运各领域各环节得到有效应用,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切实发挥作用。到2030年,适应加快建设交通强国需要的长江航运信用体系全面建成,信用监管机制更加成熟高效,信用现代化服务能力更加先进突出,全面支撑长江航运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长江经济带建设。《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长江航运信用评价标准体系。打通地区、部门、领域的壁垒,加强信用目录清单管理,构建科学、严谨的褒扬诚信、惩戒失信认定标准,建立一套广泛互认、标准匹配的信用评价规则,不断扩大长江航运信用评价体系的覆盖面,逐步形成可向全国推广的标准、方案。沿江省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积极推动行业公共信用信息进入地方公共信用信息补充目录。《意见》还指出,要拓展长江航运信用服务应用场景。充分释放政策红利,对诚信主体在资金支持、奖补资金、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支持,加强信用信息同金融信息共享整合,推广基于信息共享和大数据开发利用的“信易贷”等金融服务。广泛推行长江航运信用承诺制,明确信用(告知)承诺应用场景事项清单,扎实推进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应用。
近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企业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市推行企业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首批实施涵盖27个领域,线上即可开具。南京是江苏省首个在全市推行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的城市,《实施方案》将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当前,企业在上市、融资和商务经营等活动中,经常被要求出具在相关领域有无违法记录证明。由于开具此项证明涉及的部门(单位)多、程序复杂、周期长,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企业的发展也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各类企业发展,《实施方案》依托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服务平台,通过共享全市相关信息,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专用版)代替企业赴市、区各相关部门办理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实现相关信息“一个平台共享”,企业申请“一站式完成”,有无违法情况“一纸证明”,为企业上市、融资和商务经营等提供方便、高效、规范的服务。据悉,《实施方案》选取了27个高频领域作为首批实施领域,优先解决企业最迫切的需求,涵盖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含知识产权、食品药品)、医疗保障、生态环境、城乡建设、交通运输等。按照“成熟一批、拓展一批”的原则,后续将不断扩大覆盖领域。在获取方式上,企业可通过“信用南京”网站、“南京的我”微信小程序以及“我的南京”App三种途径,几分钟内即可下载定制化的有无违法记录证明。为进一步便利企业,报告将提供定制化的服务。根据应用场景需要,专用公共信用报告具体涵盖的时间范围和领域均可自行选择。出具的报告上附有二维码,在线扫码可验证真伪。推行企业以专用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有无违法记录证明,可切实减轻企业开具证明负担,提升政府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南京市营商环境,为“诚信南京”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指导意见》,要求推动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新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农贷需求四川省持续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农村信用信息共享力度,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着力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风险高”等问题,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我省评定农村信用户1304.1万户,已有143.65万户获得贷款支持,当年贷款余额1979.33亿元。省委、省政府印发《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行动方案》,并创新推出“天府粮仓贷”专项产品予以对接,满足耕地提质增效、农业生产机械现代化、粮食加工销售一体化、产业集群打造多样化金融需求。在乡村振兴金融创新示范区首批试点县彭州落地“天府粮仓贷”,11个工作日内完成8.1亿元“天府粮仓贷”贷款审批,支持彭州市濛阳、敖平片区天府粮仓项目建设,助力这两大片区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农业收益,激发粮食生产积极性。除此之外,还推出“农贷通”、“巴山红色贷”、“牦牛贷”、“富民贷”等特色农业贷款,撬动乡村振兴。自贡市创新融资渠道,试点推广“强村贷”“振兴贷”等金融支持模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信用贷款5000余万元,撬动社会资本8.2亿元,变输血扶持为造血发展,新型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达2.3亿元激活乡村振兴“一池春水”。广元市用好用活“832平台”,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将上架农副产品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监管区和监管巡查对象,严肃处理产品质量不达标、虚假开具合格证等行为,将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信用赋能县域经济发展助推乡村振兴阿坝州九寨沟县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作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对标九寨沟县“核心景区+乡村农文旅”的发展思路,创设主办银行制度,推动建立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四牵头”、县乡村“三级联动”的信用体系建设机制和“考核+激励”机制,把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目标考核,把信用示范村和信用乡(镇)以及村集体、具有带动示范效应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基地纳入县级乡村振兴财金互动奖补贴息范围,走出了财金互动助力乡村蝶变发展的新路子。全县符合条件的10个信用示范村、3个信用乡(镇)、36户贷款主体获得了县级乡村振兴财金互动奖补贴息70.61万元。泸州市泸县用好用活金融政策,大力发展“水稻+”产业模式,做好“田”字文章,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原有模式上创新推广多元种养模式,让产业增效、农民增收。截至今年9月,全县贷款余额393亿元,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95亿元,占比95%,推出纯信用的线上贷款“惠农e贷”,养殖户通过办理惠农贷款,将稻虾产业发展壮大。
为推进黑龙江省物业服务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近日,省住建厅制定了《黑龙江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三章,34条,2024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独立法人的物业服务企业;本省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开展物业服务的,统一纳入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企业管理;外省物业服务企业在黑龙江省设立分支机构的,以该分支机构为单位实施管理。依据《办法》,信用信息分为基础信息、良好信用信息和不良信用信息三类。基础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基础信息和服务项目基础信息等反映物业服务企业基本状况的信息。良好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遵纪守法,诚信经营,积极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履行社会责任,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及奖励等相关信息。不良信用信息是指物业服务企业在从事物业服务活动中服务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违反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对其信用状况构成负面影响的信息。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因存在管理服务过错,所作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决;县级以上物业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县级以上物业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投诉处理和日常检查等情况,对物业服务企业所作出的书面限期整改决定;市级以上物业管理协会对物业服务企业因违反有关行业自律准则,所作出书面通报批评决定;在管物业项目在物业服务质量评定中,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的;经查实的投诉举报和信访,属物业服务企业责任的;其他经认定的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