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金融监管总局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局与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督管理司举行《加强非法金融广告信息监测处置工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双方将围绕监测预警、联合研判、行政指导、防非宣传、机制建设等方面加强合作,推动防非打非与广告监管同向发力,协力阻断非法金融活动营商信息传播渠道,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今年以来,河北省唐山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信用+双随机”融合监管新模式,通过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的精准出击,有效破解重复监管、多头监管、随意监管等问题,更好激发经营主体活力。“一网一单”全面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将全市36个市直单位和19个县区共467个监管部门纳入其中,构建市县联动监管“一张网”。根据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监管风险等情况,制定《唐山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3版)》,共计729项,做到“应纳尽纳”。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牵头作用,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的指导意见》《唐山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办法》等,推动各地各部门严格照单监管、规范操作,不得随意实施清单之外的检查。“一业一查”最大程度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干扰。科学编制年度随机抽查计划,明确抽查对象、抽查类型、实施主体、抽查比例和频次。整合对同一行业(领域)经营主体的抽查事项,编制“一业一查”抽查事项清单,建立“牵头吹哨、部门报到”的联合监督检查机制,推动事中事后监管从“按事项管”向“按行业管”转变。截至11月底,全市409个部门发起双随机抽查1058次,检查经营主体19506户次,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327次,占比较上年度提升17%,进一步增强了部门监管合力、降低了监管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差异化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高低确定抽查比例,对A类(低风险)企业无事不扰、有因必查,B类(一般风险)企业降低频次、常规监管,C类企业重点检查、重点监管,D类企业严格检查、严格监管。2023年度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的成果开展随机抽查占比达到84.03%,问题发现率由去年的16.18%提高到21.29%,检查结果全部录入平台并向社会公示。加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两个名单的规范管理,努力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今年共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063户,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1户。同时,健全信用修复制度,引导企业改正错误、修复信用,目前已有4197户经营主体修复信用,以健康的状态重新回到市场,市场活力进一步激发。
为进一步规范行业标准管理,市场监管总局12日发布新修订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重点防范利用行业标准限制竞争。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业标准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利用行业标准设置奖励资格、许可认证、审批登记、评比达标等事项,禁止政府通过行业标准实施排除限制市场竞争,促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释放经营主体活力。同时,还规定了行业标准公开的主体责任,鼓励通过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公开行业标准文本,供公众查阅。市场监管总局统计显示,今年以来,我国标准供给增长强劲。前三季度,新批准发布国家标准1971项,同比增长110.6%。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公开同比增长20%和12%以上。据介绍,市场监管总局将进一步优化行业标准体系结构,统筹协调好行业标准制定实施工作,深入推动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为扎实推进全省县级地区创新信用管理与服务试点取得积极成效,更好谋划明年全省信用建设工作,近日,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太仓市召开试点工作推进会。会议听取各设区市交流今年以来信用工作情况、明年重点工作安排和对省级层面建议,南京高淳区、江阴市、新沂市、太仓市、如皋市等试点地区交流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遇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信用建设处通报今年以来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明年工作初步打算。相关负责人在做会议总结时指出,此次会议内容充实,富有成效,达到了交流做法、分享经验、剖析问题、筹划工作的目的。他强调,开展县级地区试点是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赋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正在形成,量体裁衣的信用政策正在健全,担当创新的良性效应正在显现。但是,与信用管理、信用服务工作领先的浙江、广东、上海比,我们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与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县级试点工作目标要求比,当前在组织推进、基础支撑、场景突破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升。深化县级地区信用管理与服务、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要全力推进试点工作创新,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打造创新特色、坚持效果导向进一步破解要素制约、围绕社会关注进一步靶向精准突破、紧扣目标要求进一步加强督导推进,努力开创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江苏新篇章积极贡献信用力量。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推动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失信联合惩戒,筑牢对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围栏”,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等严重失信主体实施限制惩戒措施190万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相关部门黑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32万条,向相关部门共享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3773万条,合力营造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新格局。依法依规限制市场准入,当好市场“看门人”。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2023年11月底,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累计限制失信被执行人190万人次。通过严格限制市场准入,在有效降低市场经营风险的同时,提示失信被执行人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纠正违法行为。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树立失信“警示牌”。充分发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信用平台作用,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及时归集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黑名单等失信信息,记于经营主体名下进行公示,目前已公示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信息29.2万条,公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等各领域严重失信名单信息2.8万条。通过在系统中完整展示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向社会提示经营主体的失信风险,提升严重失信主体的市场交易成本,促使失信经营主体及时办理信用修复,恢复良好信用。同时,市场监管总局将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黑名单信息纳入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指标,对信用风险高和较高的企业,通过提高抽查比例、检查频次等方式,加大对失信经营主体的监管力度。及时共享数据信息,共筑失信“防火墙”。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产生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息,市场监管总局除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经营主体名下公示外,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共享,迄今已提供经营异常名录数据3518万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数据255万条,为相关部门、金融机构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防止经营主体“带病准入”提供支撑。